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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5月12日 凡士林 没有评论

小学的时候特别喜欢乒乓球,而且好像一个学校的人都喜欢。放学后背起书包跑,跑去占操场边的那几个水泥的乒乓球台,台中间是用红砖摆上当球网。要是有比我们小的孩子占着台,我们就粗暴的拿起转头往台上一扔,小屁孩吓的撒腿就跑。要是有比我们大的孩子占着台,我们就只能悻悻的在旁边看着,等到都尿裤子了人家还没要走的意思,也只能垂头丧气回家了。那时候只要一玩上,不到吃饭时间决不回家。

后来我在田鸡指导下开始玩羽毛球,我才发现我的羽毛球天赋,可惜那时候我都20几岁了,进不了国家队了。实际上我的运动项目都是分阶段性的。小学的时候我最喜欢乒乓球,我报了乒乓球的课外活动小组,但是最终因为报名的太多,我只能去练书法。初中的时候我喜欢踢足球,但基本属于阿甘似的在场上疯跑,因为没人给我传球。初三的时候我参加了学校的游泳队,这是我第一次进校队,心里那个美啊,还没等我美过瘾就毕业了。技校的时候开始打篮球,因为人家说打篮球能长高。结果我就天天打,早上打、中午打、晚上也打,到后来我发现还没我对面床那个成天睡觉的小子长的高,不玩了。上班之后我的主要运动就是羽毛球,田鸡说他的胳膊跟火鸡腿一样粗,就是打羽毛球打的,这让我羡慕不已,赶紧把我的像豇豆一样的胳膊背到身后去。

今天回过头来一想,我其实从来没喜欢过乒乓球,那时候完全是凑热闹。乒乓球的比赛我几乎不看,不管是奥运会还是世锦赛。我真正喜欢看的还是足球和羽毛球,最近几年又多了一样F1。我参与这些运动从来没取得过什么成绩,全凭兴趣。当然F1我这被子恐怕是参与不上了,只能玩玩“跑跑卡丁车”。

我觉得不管什么运动项目,必须要有对抗性和观赏性。就好像篮球、足球,都是拉拉扯扯、拳打脚踢的,或者是冰球,时不时干一仗,或者射门的时候把看台上某个倒霉蛋的门牙打掉,大家都爱看。要么就像F1,你想超我就挡着你不让你超,把你往赛道外挤,或者刚发车就有四五辆撞在一块,碎片撒满一地,安全车闪着灯就来了,多好看。羽毛球完全是观赏性、艺术性的,当然是以充沛的体力作为前提条件。乒乓球比羽毛球还要强调技巧性,但是那块小桌子确实谈不上什么观赏性,不如找张大桌子直接站上去玩,于是乎就出现了网球,网球的观赏性就比乒乓球好多了。

要好看还有个重要因素,就是大家水平相当。每个人都喜欢看顶尖水平的较量,就好像泰森VS霍利菲尔德、林丹VS陶菲克、奥沙利文VS希金斯、曼联VS巴萨、巴西VS意大利、中国VS马尔代夫。如果比赛呈一边倒大多数人都会觉得没看头,因为比赛毫无悬念,看看赛程就知道结果了。比赛最吸引人的就是悬念,明明再得一分就赢了,这一分迟迟赢不下来,观众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了,这时候突然插播一条广告,你肯定抓狂,CCTV就经常这么干。所以乒乓球世锦赛的时候才会有让球,让人家多赢几分,给人家多留点面子,要不然人家都不玩了,你自己玩也没劲。所以我打台球的时候才经常让着钩子,该进的球也不进,偶尔让他赢个一两局;所以跟钩子踢FIFA的时候本来能打30比0的,我只打13比1。

别强的跟中国乒乓球一样,但是也别衰的跟中国足球一样,中庸才好。

再说两句题外话,今天看到好几个网站黑白,才想起来今天是“5·12”。明星们都奔赴灾区了,不管是体育明星、还是演艺明星、还是明日之猩。我真他妈厌恶这帮人。今天看了李承鹏的博客才知道,原来我们花了那么多银子去纪念。到底我们是为什么活着呢?

分类: 随笔札记